金代中都都商税务司十二两半银铤一枚,重量:461.8克,左右戳内分别打“提举”“都税司”及部分无法辨识的女真文;“都税司”即都商税务司之简称,“提举”则为宋金时期主管某些特种事务的职官;银铤为都商税务司稽征商税折银,不仅是承安宝货之前金代首次铸造的较小型白银货币,也是历代建都北京后最早销铸的税银实物,与此同时,还是首次出现北京(中都)地名的中国历史银锭,留存甚少,目前已知仅三枚,公开拍卖首度出现;拍品弧首束腰,形制仿自宋制小铤,而非金代五十两税银的标准形制,铭文基本清晰,铤面满溢五彩银光,保存极佳,对于宋金时期白银货币史的研究,具有宝贵的实物史料价值,弥足珍贵,GBCA MS60
金代中都都商税务司十二两半银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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